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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公安局全面实施派驻纪检员制度

http://www.scol.com.cn  (2016-03-23 10:29:0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扎实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旺苍县公安局党委向各基层所队派驻纪检监察员,着力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

为推进制度的落实,县局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纪委,由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派驻部门纪检监察员工作的培训指导、统筹协调及检查督促。

县局进一步细化明确指导思想、派驻范围、组织领导、主要职责、工作方式、使用管理、工作要求,规定派驻纪检监察员受县局纪委直接领导,要求派驻纪检监察员必须以党纪政纪警纪为依据,紧紧围绕公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协助驻在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月定期向县局纪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和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进一步明确派驻部门责任,要求派驻部门及民警必须配合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对于拒不配合、拒不纠正问题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甚至干扰、阻挠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对所驻部门负责人进行刚性问责。

进一步严明派驻纪检监察员纪律,要求派驻纪检监察员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民警、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廉政勤政、落实“一岗双责”以及队伍廉政教育、纪律作风等开展日常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履行纪检监督、督察责任。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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