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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旺苍判决一例销售假烟案

http://www.scol.com.cn  (2016-04-25 21:22:2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2016年2月,旺苍县检察院以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法对温某提起公诉。4月15日,旺苍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温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宣告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经查,被告人温某为牟取利益,于2014年3月至11期间,多次购买专供出口的卷烟后在其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某香烟门市部进行销售,并在其租用的高新区内某小区屋内查获未销售的各类成品卷烟1916.4条,经检验,其中各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共873.7条,价值人民币19万余元。

(张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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