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19日、20日,旺苍交警分别在县城区及嘉川镇、黄洋镇城郊结合区域开展非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行动中,民警在县城区多个路口、省道202线与黄洋镇场镇交汇路段、省道202线何家坝路段等地设置了执勤点,并组建了2个巡逻执法小分队。各执勤站点及巡逻执法小分队充分利用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固定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证据,实施面对面地对车辆驾驶人进行警告教育,现场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加装遮阳(雨)伞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设置执勤点8个、组建巡逻执法小分队2个,共纠正、警告、查处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加装遮阳(雨)伞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31起,暂扣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7辆。
(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