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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青川:法官对症下药 调节情绪巧化案

http://www.scol.com.cn  (2017-05-15 09:41:0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5月8日,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顺利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此案件当事人情绪激动,在无法顺利进行庭审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撇开案子,对症下药,从调解被告人情绪入手,“动之以情”换角度成功化解了案件。

此案当事人被告何某气冲冲地来到法院领取起诉状副本,称妻子王某没有跟自己商量就一纸诉状将自己告上了法庭,他心中很是不平。原告王某因其跟丈夫无共同语言,难以沟通,遂诉至法院起诉离婚。何某却表示坚决不愿意离婚,且不愿意做任何辩解,在庭审中一直处于抵御状态,拒绝回答法官的任何问题,且对原告坚持离婚的态度非常愤怒。

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的情绪极不稳定,庭审也很难有效的进行,决定先撇开案子,着手调节一下被告的情绪。承办法官绕开案情和被告人聊起了生活状况、兴趣爱好、未来规划、生活琐事等看似与案子无关的事情,然后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与当时人谈起了爱情观、婚姻观,用朋友的口吻讲述彼此的心境,就这样在促膝长谈之后,渐渐地打开了被告人的心扉,被告慢慢地稳定了情绪,开始陈述自己的想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此时法官顺势而上,对双方进行了开导与调解,引导被告和原告进行有效的沟通,被告表示自己愿意改掉自己的小毛病,并说服原告再给自己一次机会,最终两人调解和好。

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避开尖锐的矛盾点,换思维换角度,意识到控制和调节当事人情绪才是案件的关键点与突破口,通过心态上逐步引导促进了案件的有效解决。

(董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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