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马儿"新国标实施 购买"超标车"无法上牌

www.scol.com.cn (2019-04-16 00:44:2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资料图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佳 吴忧)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千克、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今日实施。

    新国标实施后,四川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监管?超标“电马儿”何去何从?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治理难题。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关键词:生产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职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监管,新标准实施后,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违者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销售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要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不得限制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外地车辆在本地销售。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监管,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登记上牌

    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州)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新标准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对群众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登记注册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严禁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各地要配备相应的查验工具,满足查验工作的需要,严格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公安部门还将强化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学促管”、“学罚结合”。要严格依照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对现有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情况和相关标志标线、隔离设施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道路条件许可的,非机动车道要应设尽设;对非机动车信号灯缺失、损坏的,要及时增设、修复;要借鉴南宁等地经验,结合实际在交叉路口通过施划非机动车待行区等方式,优化交通组织,提高电动自行车通行效率;对侵走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要严格依法查处、教育。

     关键词:非标治理

    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何处理?实施意见明确,要综合施策,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推动示范引领,引导快递、外卖行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关键词:督导检查

    实施办法还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社会宣传引导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公安部门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相互通报发现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对各市(州)新标准实施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地区,要通过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失职、渎职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确保新标准实施后,依法依责受理处理消费者购买或发现违标车辆或与认证参数不符车辆的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协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关线索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另据四川在线消息(李轶寒 记者 付真卿)《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从今天(4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了科学调整并强制执行,同时补充和完善了防火、阻燃、充电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新的标准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使用监管。”15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就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权威解答。

    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的标准?

    “大家可以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据交警介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通过CCC认证(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此外,也可以查验车辆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规范要求,以此进行判断。

    “超标车”该何去何从?

    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不符合新标准却已经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不需要换牌和重新领牌,目前可以继续正常使用。至于还能开多久,最终以官方发布的管理办法为准。

    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未及时注册登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注册登记。10月15日(含)以后,将不再为未获CCC认证、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交警提醒还没有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抓紧时间及时办理。

    “二手车”能上牌吗?

    购买的车辆属于“二手电动自行车”,发票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不齐全,能不能上牌呢?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得知,按照新标准,各市(州)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销售单位和销售时间等信息,对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绿底白字白边线号牌。相关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予注册登记。交警提醒:为了保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到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使用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相关保险产品;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记得佩戴安全头盔。

    如何进行注册登记?

    目前,省内各市(州)公安交管部门和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均可以办理相关业务,详细地址及办理时间可以通过当地交管部门进行查询。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需要办理业务的车辆、车辆相关资料和凭证等到现场进行办理。简单来说,就是人、车、资料缺一不可。

    截至4月15日,我省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约700万辆。

    据悉,新标准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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