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法院: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送"款"上门

2020-04-28 12:05:4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4月20日上午,苍溪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来到身患残疾的申请人花某家,将35000元案款送到花某手里,将司法的温暖传递到当事人心中。

2018年,花某在为宁某装修老家房屋时从梯架上坠落,腿部受伤,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此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产生分歧。2019年8月,花某将宁某诉至法院。

苍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宁某赔偿花某35271.39元。判决生效后,宁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今年3月,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申请人花某生活困难,此前因建房、治病欠下债务,且此次事故导致其身体残疾无法正常行走,急需这笔赔偿款。执行法官遂联系被执行人宁某,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宁某也向法官道出了自己的苦衷。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其经营的电器店生意惨淡,目前已是负债经营,实在无力偿还债务,希望能延期支付。

鉴于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沟通协商。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工作,引导当事人彼此理解。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给予被执行人宁某一定时间筹款,于5月1日前赔偿到位。

在执行法官的多次联系和有力督促下,4月中旬,被执行人宁某主动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案款,履行了赔偿义务。

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4月20日上午,执行法官和负责案款管理的干警一起来到花某家,将案款及时送到花某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苍溪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确保优先执行、及时兑现,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同时,该院深入开展便民司法服务,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对路途遥远或行动不便的当事群众,开展远程立案、就地开庭、案款到家等服务,真正实现了“让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苍溪县人民法院 何小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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