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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全面启动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http://www.scol.com.cn  (2016-05-06 16:33:1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为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广元市采取六措施全面启动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一是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顺利完成该救助项目,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市残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残联康复科,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确定定点机构,健全责任体系。经市卫计委审批确定该救助项目手术定点机构为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和广元市中心医院。经市残联审批确定康复训练定点机构为广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剑阁县残疾人服务中心及其余6个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后期根据工作需要再确定相应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组织机构实施。经市残联审批确定辅具适配定点机构为广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并分别明确了市、县区残联、卫计部门、财政及定点机构各自责任与义务,形成了完整的救助体系。

三是运用筛查成果,优化实施方案。各县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充分运用0—6岁儿童残疾筛查成果,在5月10日前确定本地区手术、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的实施方案及救助名单,并报市项目办(市残联康复科)审批,5月底全面实施,可与正在启动实施的脑瘫、孤独症、智障等康复项目同步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原则上不允许重复,确保救助实效。

四是严格救助实施流程,明确完成时限。按照各县区报批方案,在坚持患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填报《四川省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出具介绍信到定点机构实施相应救助,5月中旬完成逐级审批工作。各定点机构严格按照国、省有关项目实施流程,5月底进入实施救助阶段,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救助任务,确需跨年度实施的项目须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是规范档案登记,及时录入平台。严格按照国、省相关项目实施规范,建立专门康复档案资料,定期上报表册进度,按照机构量服有关要求,各地及定点机构及时将接受救助患儿的相关信息和资金录入《四川省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机构量服”信息平台》, 10月底完成录入工作。

六是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县区财政按规定足额安排经费,加大地方资金配套力度,确保及时到位。专项救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同级残联,由当地残联审核并拨付到定点机构。全部所需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城乡医疗救助、专项救助后,不足部分由患儿监护人或福利机构自行支付。市项目办不定期检查指导,年底集中评比,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姜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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