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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剑阁县“四举措”推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http://www.scol.com.cn  (2016-07-01 23:07:2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一、规范健全乡镇、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明确乡镇残联主席由乡镇长或分管残联的副乡镇长兼任,配强乡镇残联理事长、专干、村(社区)残协专委,落实乡镇残联干部和残疾人专干的双重管理;加强残疾人工作阵地建设,乡镇残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必备的办公设备及基本工作经费,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统一挂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机构成员名单及各项为残疾人服务的具体项目上墙公布。

二、加大残疾人工作经费投入。按照费随事转、分级负责的原则,将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办公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乡镇预算,确保了残疾人组织有办公场所、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将乡镇残疾人专干的工资调整到1000元/月, 村(社区)残疾人专委的工作补贴调整到100元/月,并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确保了残疾人工作者的待遇落实。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基层组织和残疾人专干、专委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相关考核,把残联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对残疾人专干、专委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工资待遇与工作业绩相挂钩、与工作效率相挂钩、与工作态度相挂钩,对于年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调动残疾人专干、专委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以增强残疾人服务能力为核心,加大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建立分级培训机制,以岗前培训、定期轮训为主的多种形式相结合,加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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