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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我市国网直供区销售侧丰枯电价政策从2016年1月起暂停执行,我市地方电网与省电网同步暂停。销售侧丰枯电价政策暂停执行后,企业用电价格在枯水期不再上浮20%,丰水期不再下浮10%,工商业平均用电价格将降低0.01—0.03元/千瓦时,这将有力推动企业降成本、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