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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散居748元/月、集中1246元/月),为53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了爱心保险卡,完善了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运营管理制度。
将3557名困难残疾人1—12月份的生活补贴(60元/人/月)共计355万余元全部发放到位。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全面完成,配合省残康中心实施了“福康工程”。
区慈善会全年发放慈善助学、助老、助残等资金33.79万元。慈善超市市场化运行工作已投入运营,极大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马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