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韩小平)为加强畜禽流通领域的监管,强化动物检疫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病风险,促进养殖业发展,今年以来,乔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队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畜禽贩运户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
实行贩运户登记备案制,对辖区内动物贩运户进行摸底审查,登记备案。
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与广大畜禽贩运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营承若书》,要求贩运户做到贩运、购进的生猪证标齐全,不销售、不转运、不宰杀病死猪,不贩运、不销售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动物。
规范贩运户经营性行为,要求贩运户收购前必须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经动物检疫人员受理后方可购买,临场检疫合格,依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严禁擅自收购未佩带耳标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动物。
强化对贩运户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给贩运户发放《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