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问题“画像”。制定《脱贫攻坚重点监督检查问题清单制度》,对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脱贫规划制定不切实际、干部帮扶不实搞应付、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不力、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严等10个方面,列出69条具体表现,实行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不严不实问题。
强化日常检查“督责”。制定《脱贫攻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落实上级部署、完成目标任务、解决重点问题等方面的日常监督,实行当场责令整改制、限时整改落实制、整改情况公示制,今年共对92个贫困村、74个非贫困村、1197户贫困户、286户非贫困户、60个行业部门进行了督查,发出点对点整改通知121份、涉及问题463个。
坚决快查严处“问责”。制定《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快查严处制度》,畅通督查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渠道,建立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问题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问题属实应当问效问责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权限由相关部门实施问效问责。去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35件,党纪政纪处分73人。
(李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