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青川县农业局党组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管理,加强党内监督,有效地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该局党组制订了《青川县农业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点落实 “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定,只要有以上事项的发生,必须召开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新制度出台之后,局党组严格履行职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局涉及的重大事项严格加强管理,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把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同时,紧盯“三重一大”的监督,做到事务决策运行中都有局纪检参与,充分发挥局纪检的监督职能,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
2017年,全局共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38次,均实现局纪检组全程参与,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刘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