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办所和村支“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贫困对象退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力推进贫困对象退出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严格标准、规范实施。根据贫困人口退出主要衡量指标,组建了调查摸底组、评议组和审核组,严格按照“个户退出申请---摸底调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贫困户退出确认---村(社区)公示---镇审核---县审定”的退出程序规范操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界定准、数据实。
三是强化督导、逗硬奖惩。为确保工作实效,镇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逗硬落实奖惩。同时,镇督查督办室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严肃查处一切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失职渎职行为,并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张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