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广元旺苍一服刑人员逃避监管 被撤销缓刑依法收监

http://www.scol.com.cn  (2016-09-18 16:36:5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周平)“被告人刘某,原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在交付司法行政机关执行社区服刑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擅自离开居住地,经多次警告无效,现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近日,经广元旺苍县司法局提出司法建议,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县社区服刑人员刘某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这是自《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施行以来,旺苍县首例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的案件。

刘某为何被撤销缓刑而被收监执行?记者从旺苍县司法局了解到,2015年11月,刘某因犯盗窃罪,被旺苍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由旺苍县司法局张华镇司法所对其进行监管。

然而刘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拒不履行每周到司法所报到、参加社区劳动的义务,并拒绝与司法所联系,逃避监管。在张华镇司法所三次警告后仍然拒不改正,私自无假外出。针对刘某的以上行为,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款之规定,旺苍县司法局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缓刑建议书。9月14日,旺苍县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刘某缓刑,立即收监执行。

据旺苍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依法收监执行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旺苍县司法局以该案为契机,组织该县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效震慑了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正敲响了警钟。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