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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创新推行信访件办理情况群众测评制

http://www.scol.com.cn  (2016-11-01 08:18:0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办完信访件,再闯“群众关”

——苍溪创新推行信访件办理情况群众测评制

 “就群众信访反映石马镇老木村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大家现在可以直接向我们提问。”近日,苍溪县石马镇老木村村委会院内,一场特殊的测评会开门见山。

“我们村两委在2011年到2013年期间,采用白条入账的方式报销生活费究竟有多少?”群众代表舒某的问题一针见血。

“2011年1月至2014年1月,老木村共开支生活费41321.5元,其中在本村农户处消费10539.5元,在营业餐饮机构消费18054元,资金来源涉及老木村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群众反映自制白条生活费入账情况属实。村支书王某、村主任张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我们将进一步转党纪立案检查。”该县纪委工作人员现场作答,村民舒某表示满意。

这是苍溪县创新推行信访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一处现场。

群众当“评委”,专家来把关

今年,苍溪针对反映损害群众利益突出信访问题较多、重信重访居高不下的现状,探索建立“损害群众利益突出信访问题办理满意度测评评审”制度,旨在倒逼责任落实,从源头上减少重信重访,提高群众满意度。

信访满意度测评评审的主要评议对象,是群众反映损害其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省(市)纪委及巡视组交办件、市(县)委书记、市(县)长信箱批示件及县纪委监察局受理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以及基层纪检组织报送的群众测评90分以上的信访案件。

“参评群众来自涉案地,包括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廉勤委、信访人等,总人数不少于20人。”苍溪县纪委信访室主任李君介绍,测评主要以办理程序是否合法、办理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反映的问题是否查清、调查是否公平公正、处理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反馈结果信访人是否满意为依据。

为给群众满意度评议提供有力的专业知识支撑,苍溪县还召集信访室和纪检室负责人、问题发生地纪工委书记等专业人员,针对已办结且群众满意度评分在90分以上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围绕调查程序是否规范、证据是否确凿、处理是否恰当、落实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评议。

结果巧运用,全力得“高分”

截至目前,苍溪县对22件反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评审,其中13件被群众评为优质办理件,群众满意度达90.9%。

如何充分发挥群众测评的作用,促进纪检干部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实实在在为民办事、取信于民?苍溪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纳入考核,并建立了系统的考核制度。根据制度要求,测评评审设置满分100分,满意度得分90分以上为优质办理件;80分以上为合格件,80分以下为不合格件。一旦发现不合格件,则启动重新调查程序。组织评审不合格案件,将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考核要求,每件扣信访目标考核分值1分。

“上半年开展测评的15件信访件中,有2件未能通过群众评议关,现已启动重新调查处理程序。”苍溪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立考核机制,就是要让我们的干部用实际行动,在群众那里拿到‘高分’。”据了解,截至目前,所有开展群众测评信访案件未发生重信重访问题。

(牛小波 记者安元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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