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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优质生源流失严重 校长将被问责

http://www.scol.com.cn  (2017-02-28 09:05:4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广元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出炉,低于最低录取线普高一律不得录取

优质生源流失严重校长将被问责

加强惩戒

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机构和任何人向市域外介绍和组织生源。将招生工作中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专项治理……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广元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公布,明确2017年招生计划,及早部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把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安排专项招生计划并落实到学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保障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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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按照职普比45:55的比例下达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杜绝大班额;不得接收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不得接收已被市域内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入学原则

保障生源

今年起,各县区和优质生源集中的初中学校生源稳控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和专项报告制度。对优质生源流失严重的初中学校校长进行问责。

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杂费等政策措施。

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高一律不得录取

根据广元市初中生源和学校实际,今年按照职普比45:55的比例下达招生计划。县区教育(教科)局要履行本区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主体责任,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两类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结合中考人数,按照职普比不低于40:60的比例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应到职业学校学习,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和注册学籍,保障应读中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进入区域内中职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学习。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杜绝大班额。要提高入口生源质量,不得接收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学生。不得接收已被市域内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并引荐未上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优质生源流失严重初中学校校长将被问责

今年起,各县区和优质生源集中的初中学校生源稳控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和专项报告制度。

初中学校校长是稳控优质生源第一责任人,对优质生源流失严重的初中学校校长进行问责。各高中学校,特别是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要尽心尽责吸引和留住优质生源。要成立校长为组长的优质生源招生领导小组,建立校级领导挂片、中层干部包校的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优惠政策,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就读中职学校。建立完善中职招生管理服务平台、中职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避免重复招生、重复录取、抢拉生源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发生。

应读中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确保全部入校就读

按照教育部“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和“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要求,确保应读中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全部进入广元市区域内中职学校就读。

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杂费等政策措施。

将招生工作中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专项治理

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及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高中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机构和任何人向市域外介绍和组织生源。

凡向未经市教育局备案同意的招生机构和人员提供学生成绩、联系号码等基本信息的学校干部、教师,将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和晋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违反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损害学校和师生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稳定事件的案例进行严肃查处。将招生工作中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专项治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违反相关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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