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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控制性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

http://www.scol.com.cn  (2017-04-24 08:24:4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广元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实施意见》

控制性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

昨日,记者从广元市政府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结合实际,该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规划先行,严格审批,规范土地交易活动,严格土地出让监管。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

《意见》提出,城乡规划部门要加快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因重大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地块或尚未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地块,由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并报政府常务会审定。

规划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明确向社会公开拟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涉及兼容一种以上用途的,规划条件必须明确用途范围和各用途的建筑面积比例。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规划条件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范围、用途、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开发深度、是否计容及计容比例等规划控制指标。

宗地周边的公共道路、公共绿化等城市(镇)公共设施用地不得纳入出让供地范围。

宗地未达到“净地”条件一律不得实施出让供地

《意见》提出,拟出让地块出让前必须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及社保完全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使用证、规划条件明确、达到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净地”。宗地未达到“净地”条件,一律不得实施出让供地。

拟出让地块应当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提早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逐步推进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市、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发改、经信等部门结合土地收储计划、本地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社会经济建设需求等编制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以供应引导需求。

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意见》规定,拟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方案由市、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编制。出让方案包括拟出让地块位置、面积、空间范围、用途等内容。

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宅及包含商品住宅用地必须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独立开发使用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符合城市规划且经城乡规划部门核实不能单独成宗开发建设的零星土地,经土地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同意整合后,按照市场价款协议出让。

违纪违法问题多发地区在全市予以通报

对擅自改变用途、调整容积率的,应依法查处。查处未到位前,住房建设部门不得进行综合竣工验收,相关部门不得进行不动产登记或变更登记。

对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高发、造成国有土地资产重大流失或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地区,在全市予以通报,并对主要领导问责。对土地出让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先行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为用地者量身定制土地出让方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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