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面对市民打进热线反映“低保政策惠及人群存在不合理情况”。
对此,该负责人解释,低保的评定标准主要是看收入,有的家庭贫困可能是因上学、治病等支出较大造成的贫困,还有些条件好的享受低保可能是库区移民安置等地方政府使用了“政策性低保”,全市享受低保人口占总人口的8.5%,和周边城市相比比例是比较高的。
同时,该局每年对低保人员的收入进行核实,及时清退收入达标人员。享受低保政策需满足3个基本条件,一是持我市常住户口的居民,二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家庭财产条件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目前,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460元/月,农村275元/月。享受低保金额时没有达到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补足差额。
低保办理程序为: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予以办理,次月开始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