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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将从10月启动2018年居民医保费征收工作

http://www.scol.com.cn  (2017-09-12 07:29:1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记者 何海东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何海东)12日,记者从广元市人民政府网获悉,广元市社保局发出通知,将于今年10月启动全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10—12月为集中缴费期,同时将继续开展参保人员申请补缴2017年度保费征收工作。

    征收工作将充分运用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信息,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实施精准扩面。将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城乡居民对居民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缴费,实现“应保尽保、不漏不重”。将重点加强对困难群众缴费资助资金的催缴工作,与扶贫移民、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确定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人员名册、资助标准,对应由个人缴纳的差额部分及时征收到位,避免因个人缴费不及时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据悉,居民医保缴费将通过参保人员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实行银行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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