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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省政府决定命名隆昌市、什邡市两个市为四川省生态园林城市,营山县、犍为县等9个县为四川省生态园林县城,其中广元市剑阁县、苍溪县两个县区上榜。 通知要求,各地学习借鉴第一批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