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四川慈善奖”开评

www.scol.com.cn (2019-06-06 01:35:4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爱心慈善个人团体看过来!第二届“四川慈善奖”开评啦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丹)记者6月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表彰慈善先进、激发慈善热情,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开展第二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评选范围

   2017—2018年度,在全省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孤恤病、赈灾助学及促进教育、文化、科学、卫生、体育、环保等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团体、个人和项目。

  表彰名额

    第二届“四川慈善奖”拟表彰团体35个,个人35名,项目10个。其中,“最具爱心慈善楷模”10个(其中团体5个、个人5名)、“最具爱心慈善个人”20名、“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10个、“最具爱心捐赠企业”1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10个、“慈善工作奖”20个(其中团体10个、个人10名)。每名参评对象只能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

  评选具体条件

    “最具爱心慈善楷模”表彰长期在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团体和个人。

    “最具爱心慈善个人”表彰捐赠款物数额较大或捐赠款物数额有限但事迹特别突出、影响深远的个人。

    “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表彰运行规范、公信力强、社会反响好,有品牌慈善项目的慈善组织。

    “最具爱心捐赠企业”表彰捐赠款物数额较大或捐赠款物数额有限但事迹特别突出、影响深远的企业。

    “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表彰具有创新性和发展性、受助群体反响好、社会影响力大、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

    “慈善工作奖”表彰长期以来从事慈善管理、慈善文化传播、慈善服务或慈善理论研究,事迹突出、成效显著、影响深远的团体或个人。

  评选程序

    第二届“四川慈善奖”参评对象通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产生。

    被推荐或自荐参加第二届“四川慈善奖”评选的团体、个人或项目,填报评审材料弄虚作假或有拉票、贿选、网络投票“刷票”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本届和下两届参选参评资格。获奖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已获奖项予以撤销,并收回证书、奖牌。参与第二届“四川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在推荐过程中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的,一经核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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