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新的《办法》在总结梳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国卫医发﹝2014﹞86号)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区域注册制度、电子注册制度、注册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改进医师执业注册管理。
广元市卫计委窗口认真学习《办法》精神,依据《办法》修订《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等办事指南及相应表册,积极宣传《办法》新政策。严格按照《办法》进行医师注册,改进医师执业注册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李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