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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利州区:贫困户就诊 住院个人承担费用不超过10%  

http://www.scol.com.cn  (2017-05-19 09:42:0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薇)“药品费3443.08元,诊疗费2592.94万元……合计6157.62元。报销情况:基本医疗5176.07元,精准贫困675.12元……报销合计5851.19元,自负合计306.43元。”住院20天,困扰自己多年的脊椎病终于治好了,仅支付了306.43元的费用。这是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石笋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杨春华的住院结算单。

椎间盘突、骨质增生……由于长期患病,今年52岁的杨春华和爱人无法做重体力活,只能在家里种植农作物。

“幸好现在政策好,要不然哪有钱治疗嘛!”正在石笋村风貌打造现场做活的杨春华感叹不已。治好了病,他终于可以打工、种植、养殖……走上了脱贫奔康的康庄大道。

据了解,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的医疗负担,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去年,利州区决定对病情较重、治疗费用较高、经济压力较大的住院参合农民给予第二次补偿,全区已有3739人次获得新农合二次补偿,补偿金额1000余万元。

2017年,利州区在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时,对全区1525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省、市、区各级财政按150/人/年的标准给予全额代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通过分级诊疗,由医院直接与医保结算,确保个人承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比例不超过10%,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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