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年, 广元朝天区座谈会上聊了啥?

2021-06-29 09:54:2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鸿波)“如果没有《残疾人保障法》,那么很多像我一样的残疾人生活起来都很困难。”座谈会后,朝天区残疾人代表李国荣感慨地说,是《残疾人保障法》让他过上了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

6月28日下午,广元市朝天区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朝天区残工委34家成员单位及残疾人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朝天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赵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朝天区民政局、区教科局、区人社局等5家残工委成员单位分别就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四川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及《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情况作了发言。

“沙河镇的惠某,在工作中意外造成肢体残疾,依照《残疾人保障法》获赔30万元。”法律工作者向海清表示,法律法规的出台、实施,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李国荣也是《残疾人保障法》的受益者。

今年52岁的李国荣,自幼就肢体缺钙骨头软化,年幼时多次摔倒造成四肢仅有右臂健全,平日里需要辅助工具才能爬坡行走。

2009年,李国荣被评为三级残疾,如今他是朝天一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时也是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在他所在的学校里有10余名残疾学生,他时常用自己的故事鼓励学生们要自强不息,并告诉他们国家出台的《残疾人保障法》会给他们提供法律保障。

“特殊教育送教上门,一教一案不放弃每一个残疾人。让他们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用知识改变他们的命运。”座谈会上,部分朝天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分别发言,其中,朝天区教育局发言让李国荣感同身受。

据介绍,近年来,朝天区不断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以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目标,认真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一法四条例”,大力创造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服务、教育有条件、居家有照料、活动有场所、出行无障碍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着力建立健全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的长效工作机制,残疾人工作不断进步,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环境明显改善。

“要准确把握残疾人事业新的历史方位,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朝天区副区长杨金军表示,“十四五”时期,朝天区将从“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局谋划;树牢法治观念、加快涉残法规体系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系统推进;依法依规履职,用心用情服务”四个方面发展残疾人事业,围绕《残疾人保障法》,依法依规、用心用情,深入残疾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实地感知他们在康复、教育、就业、出行和沟通等方面的不便和艰难,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才能感同身受,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消除这些障碍,让他们感受到党的阳光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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