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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出台《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暂行管理办法》

http://www.scol.com.cn  (2015-12-07 19:43:3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为加强对县域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事前防范力度,建立健全良性的快速纠错和预警机制。近日,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苍溪县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暂行管理办法》。《办法》从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范围、审计形式、审计程序、审计内容、经费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对政府投资的单个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用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单个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跟踪审计。主要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跟踪审计和阶段节点跟踪审计形式。前期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是否齐全、参建单位资质是否真实合法、合同签订是否公平合规、拆迁补偿是否合规及项目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施工现场原始地貌数据复测、资金与投资进度、大宗设备采购审查、各项费用是否按规定计取以及工程质量。竣工决算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决算文件资料、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项目基建收入、结余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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