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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死亡5年 丈夫申请“复活”妻子

http://www.scol.com.cn  (2016-04-08 07:32:57)  来源:广元日报  
编辑:向朝伦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习惯了低头玩手机的我们,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可谓极少。而一位在成都工作的苍溪小伙,却凭借这有限的看电视时间,“复活”了宣告死亡已经5年的母亲。
    昨日,记者从苍溪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宣判了这起罕见的撤销公民死亡判决,这也是苍溪法院首例撤销公民死亡判决。
无奈
    母亲失踪数年
    法院宣告死亡
    时间回到2005年,小韩患有精神病的母亲在一次外出时失去音讯,小韩和父亲辗转多地寻找均一无所获。在坚持寻找了4年时间后,小韩的父亲在失望与痛苦中向法院提出了宣告妻子死亡的申请。2010年底,一年公告期满,不抱任何期望的韩父拿到了宣告妻子死亡的判决书。当接到判决后,小韩泪如泉涌。
    虽然母亲已被宣告死亡,但时年17岁的小韩始终不能完全接受这个信息,他仍幻想着母亲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也正因为心中这份期盼,小韩平时都比较关注反映民政收容的新闻及电视节目。
      意外儿子看电视节目
      竟发现母亲身影
去年11月一天,当时在成都打工的小韩正在房间内收拾东西,突然被电视里播出的一则反映民政收容的节目吸引。“我便放下手中的活看节目,在一个反映收容所情况的镜头中,我看到一个与母亲极为相似的背影,虽然画面只有十几秒,人脸一闪而过。”小韩说,母子之间的那份熟悉让他十分肯定,画面中那个人就是母亲。
    带着心中的激动,小韩立即给父亲打去电话,说明自己在电视上看到母亲的情况,并让父亲与自己一起到收容所接母亲。韩父得知消息后,连夜坐车赶到了成都,然后立即和儿子一起前往收容所了解情况。
     圆满丈夫提出申请
     妻子“死而复生”
    天遂人愿,小韩父子俩在收容所里见到了失踪约11年的至亲,见到了“死而复生”的韩母,三人相拥而泣。之后,小韩和父亲将母亲接回了苍溪家中。不过因为已经被“宣告死亡”,韩母还需在法律上“复活”。
    2016年春节前夕,韩父牵着韩母的手,带着满脸的笑容,再次来到了苍溪县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够让“死亡”的妻子“复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老韩夫妇向苍溪法院递交了申请。受理申请后,审判人员向相关人员作了调查,查实了其身份确为韩母。
    法院认为,韩母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经其本人申请,应当撤销原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判决撤销对韩母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
据悉,这也是苍溪法院首例撤销公民死亡判决。
     杜军  文煜凌
    ■法官普法:宣告死亡
    宣告公民死亡是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公民外出或者因意外事件后经一段时间无音讯,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法院在查明无音讯且经公告后仍无其音讯时,可以判决宣告其死亡;如果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的,法院应根据其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判决撤销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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