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线上线下”旁听庭审 分层分类警示教育

2022-01-19 17:44:4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袁茹莉

四川在线消息(杨鸿波)“被告人何某荣犯诬告陷害罪、贪污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何某元犯诬告陷害罪、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徐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日前,苍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县乡镇供水总站东溪中心供水站原站长何某荣等人违纪违法一案。

此前,何某荣为达到个人目的,伙同何某元肆意捏造他人行贿、受贿等情况,并安排徐某以“某某市人民政府”名义将10多封举报信分别邮寄至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委巡视组及相关领导。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认定举报内容严重失实,并公开澄清正名。何某荣在未达到预期目的后,仍不死心,继续将捏造的举报材料通过网络对外散播,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2021年4月,何某荣、何某元、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依法逮捕。2021年9月,何某荣因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县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进行调查。2021年11月,何某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错就错在自己私欲太重,为泄私愤罔顾法纪,三番五次到处搞诬告陷害,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伤害,对此我深感后悔和歉意......”在最后的当庭陈述阶段,站在被告席上的何某荣悔不当初。

旁听席上,苍溪县国资系统、水利系统重点岗位的关键人员及中层干部,共计50余人肃然危坐,零距离、全景式接受了一堂震撼心灵的警示教育。

“今天的庭审教育让我明白,如果要检举控告必须实事求是,不能无中生有、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观看庭审时,苍溪县国有投资(集团)投资公司干部张玉莲感慨万分。

为向社会全面释放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当天苍溪县纪委监委坚持“线上线下”教育贯通推进、“屏上屏下”教育同步进行,利用该“反面教材”开展了一场“痛感教育”,以身边的事警示身边的人。除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发改、住建、财政等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利用电脑、手机等移动终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云旁听”,直观真切地感受纪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尽管不能到现场,但我通过网络在线观看了整个庭审过程后,内心同样深受警醒、深感触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引以为戒。”陵江镇干部王格在收听收看庭审视频后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近年来,为深入落实“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治本功能,苍溪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痛感”教育力度,将警示教育“课堂”前移到庭审一线。在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层分类组织案发单位、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岗位人员或到庭审现场旁听,或集中通过网络收听收看,“零距离”感受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让震慑更直观、警示更深刻。

据了解,去年以来,苍溪县已分层分类组织开展旁听庭审7批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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