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杨鸿波 陈垟 赖星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却想方设法逃避债务,甚至企图规避法院的执行。近日,苍溪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保持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在何某、史某诉柏某、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刘某本与柏某系朋友关系,曾被柏某拉着一起做工程,但在工程完工结算租赁费时,柏某故意以有事耽搁为由不露面,让刘某对外签字结算。事后柏某私下去发包方处领取了工程款,并备注好此工程款转至案外人郭某的银行账户中,从而逃避了租赁款的支付。何某、史某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史某支付工程租赁费21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柏某、刘某连带支付何某、史某租赁费。柏某、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但依法被驳回。判决生效后,柏某、刘某未如期履行判决义务,何某、史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查控柏某后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名下的房产、车辆均已在判决之前过户给刚离婚的前妻。而刘某名下有一辆已按揭购买的奔驰车。经法院强制执行,刘某全额履行了租赁费。随即,刘某向法院申请对柏某进行追偿,但柏某始终不露面,无法联系到位。
经调查后执行干警认为,柏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便将本案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受理后,及时将柏某抓获归案。案件侦办过程中,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寻找解决措施。最终,柏某取得刘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公安机关对本案进行撤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