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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司法局出实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http://www.scol.com.cn  (2015-08-20 13:38:3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调解网络。四川省剑阁县司法局把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整合公安、综治、司法、交通、卫生等调解资源和力量,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在全县共建立各级调委会组织69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2897人。其中道路交通、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白酒加工等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52个。人民调解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合纵联贯,实现了乡镇、村(社区)、组三级调解网络全覆盖。

加强培训指导,提高队伍素质。对调委会主任、调解员、新任人民调解员适时开展培训。今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各级调解工作培训或以会代训13场次,培训调解工作人员达495人次。在全县分片区开展调处现场观摩评比活动,使全县各级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整顿、充实、提高。制定了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和业务登记评定办法。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以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先进、老代表等“五老”人员为骨干,在全县31个社区组建了200余人的“老妈妈劝谈促和队”,先后调解或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

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方面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排调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处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矛盾排调定期统计报送制度,以及重大、疑难、复杂、突发矛盾纠纷随时报告制度,建好调解工作台账,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和村、社区调解室,县级部门建立了行政调解中心或调解室,购置了办公设施设备,制作了人民调解相关标识标牌,配备了专兼职调解员。同时,各级调解组织还制作了调解宣传公示栏。各级调解组织按照规范化建设 “八有”(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和“六统一”(统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徽章)、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书格式)的要求,在全县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规范化调解室178个。由于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健全,工作运转规范,各调委会坚持做到了每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实现了排查调处矛盾常态化,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提供了根本保障。1-7月,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490件,成功1482件,调解成功率达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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