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把“以加强法治示范创建、提高依法治市水平”作为工作目标。全市上下成立了由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把抓好创建工作作为依法治市的重要环节来抓。
二是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单位,听取意见,确定了“八个创建”工作标准。采取典型引路、示范推广、以点带面的方法开展工作,进行经验推广。
三是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机制。在考核验收中坚持自下而上申报、考核下管一级的办法实施,从而严把验收关。目前,全市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法治示范县1个、依法治校示范校9 所、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2个、法治示范乡镇1个、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评选命名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2所、学法用法示范机关36个、法治示范乡镇(街道)28个、法治示范村(社区)50个。(王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