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变更或解除收养或监护关系、就学等较多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案件类型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关爱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
二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与宁强县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合作机制,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到村(居)设立联络点,在村(社区)聘请联络员,逐步形成了“1个中心,1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63个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方便广大群众就近申请。
三是注重法律援助宣传。结合“法律七进”,推行法律援助流动车,定期深入街道、乡镇、村居、人口密集地等巡回宣传,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援助事项,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件,服务受援1687余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