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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禁毒大队开展易制毒化学品节前安全检查

http://www.scol.com.cn  (2016-01-29 22:02:5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1月27日、28日,朝天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区禁毒办)会同各派出所对全区13家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详细询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结合购买审批记录,逐一核对登记台账,深入库房请点实物,现场查看库房安防措施。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管理责任不落实、登记录入不实不全、保管库房安保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隐患的6家单位(企业)现场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相关企业单位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头,真正做到常态监管有人抓,风险责任有人担。二是细化安保措施。落实专门的保管库房,保管库房的墙体、门窗必须加固,保管物品分类存放,及时安装监控和通风设施,严格出库入库登记,切实做到物品保管必须 “双人双锁”、物品使用必须“管用分离”,要定期对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清查盘点,绝对禁止挪作他用,坚决防止相关物品被盗、被抢和流入制毒等非法渠道,坚决防止相关物品引发爆炸、火灾等灾害事故。三是及时登记录入。要对购买备案证明、进货发票等单据进行妥善保管,对相关物品的入库、出库、使用等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确保相关物品来源清楚,去向明白,账物相符。四是按时交验核查。每次申购易制毒化学品和每年的三月底要将易制毒化化学品登记台账上交当地派出所和公安禁毒部门核查、备案,对于核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单位)一律停止申购审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樊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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