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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荣获“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区、市)”称号

http://www.scol.com.cn  (2016-02-05 11:37:3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唐福升)2月5日,笔者从旺苍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该县近期荣获“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区、市)”称号,全省共命名21个县(市、区)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市、区)”,我市仅旺苍县获此殊荣。

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旺苍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中全会精神及《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紧紧抓住依法治省在基层落地见效的根本落点,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

据介绍,该县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非法用地整治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执法部门行风评议力度,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完善法官律师阳光沟通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加快建设高效快捷的司法工作机制。同时,以依法治县为抓手,构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推动保稳定向创稳定、促和谐转变,为法治旺苍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石。该县“4321”绿色检察、法律进乡村“三进三到”、社区基层自治“三线一点”、青少年法治教育“三养九行动”模式等做法和“法治中国·四川法治人物”蒋作林,成为全国全省全市的典型经验,并在不同层面进行推广。

据了解,四川省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司法厅此次还命名了30个乡镇为“四川省法治示范乡镇(街道)”,30个乡镇 (街道)为“法治示范乡镇 (街道)”50个村 (社区)为“依法治村 (社区)示范村 (社区)”,49个机关(单位)为“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10个寺庙为“学法守法示范寺庙”,181个学校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32个(国有)企业为“诚信守法示范(国有)企业”,137个(民营)企业为“诚信守法示范(民营)企业”,313个单位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该县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华镇人民政府、三江镇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荣获“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四川省旺苍中学、四川省旺苍白水初级中学校等2个学校荣获“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东河镇治城社区荣获“依法治村 (社区)示范村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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