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旺苍县司法局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通报表扬,成功创建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该局结合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新要求,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连续四年荣获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考核第一名,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四好领导班子”和“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有力保障了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强保障,筑牢依法行政之基。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法制工作,3次听取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机构健全。结合2011年机构改革,在局机关增设了法制股(行政许可股),落实了1专职工作人员, 2015年机构改革再次强化了法制工作职能。2014年22名干部全部通过了全市首批行政执法考试,申办了行政执法证,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充实和加强。三是投入到位。购置了两台电脑和传真打印机,安装了专用网络,专门用于行政权力和“两法衔接”平台建设。
二、建制度,筑牢依法行政之魂。一是完善健全制度。坚持“废、改、立”并举,先后修订和完善了《旺苍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了专门法律顾问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方尽律师事务所贺荣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法律建议、法治讲座、合同审查,先后对《机关管理办法》、《依法治县宣传招标公告》和《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修合同》进行了法律审查。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对以县委名义出台的《旺苍县2011—2015年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出具了说明。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年初工作会上,局党委与机关各股室和基层司法所签订了法制工作目标责任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金和评先定优的重要依据,实现了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和《2015年法制工作要点》,将法制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细化为20个小项,以清单形式落实到每个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肩上,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举措实,筑牢依法行政之要。一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在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职工会前坚持做到学法常态化,建立了中层以上干部学法用法档案。今年10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就依法行政开展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并进行了考试。二是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清理完善行政职权目录清单,现有11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奖励2项。针对三类责任清单,根据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将责任全面细化为29项,明确了事项内容、责任主体和监督电话等。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法律服务单位或者个人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局党委集体审定上报的程序。审批办理法律援助205件,及时协助注册法律服务机构9个和人员53名。清理并整改了旺苍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彻底与县司法局脱钩,做到规范运行。
四、重民利,筑牢依法行政之本。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取信于民。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由分管领导带队对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服务单位和基层司法所开展了案件评查,抽查的105个案卷中优秀达76.2%、合格达19.3%、不合格达4.5%,提出整改意见12条。邀请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股和基层司法所进行了专门的执法监督和个案监督检查,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收监1人、警告2人。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将印发的文件、“三定”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能、领导信息、执法流程等全部在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局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在楼梯口摆放了公示栏,对“三公经费”、工程项目等重要信息实行即时公开;在公证处和法律援助大厅等窗口单位公开了办事流程,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三是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通过局官网公布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箱和设立领导干部接访日等形式,认真处理群众投诉、领导批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4件。同时,通过征求政风行风监督员意见,深入开展“三大走访”、司法行政开放日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54条,主动接受监督,明确整改举措,更好的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