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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时间为准,当事人为法庭点赞

http://www.scol.com.cn  (2016-02-24 09:17:1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真是太方便了,法官用休息时间给我们调解成功,这官司打得我顺心顺气。”昨天,剑阁县羊岭镇马鞍村杨某情不自禁的为剑阁县人民法院鹤龄法庭点赞。

杨某因离婚纠纷于1月18日第二次起诉至鹤龄法庭,经过前一次庭审与调解,承办法官了解了这对夫妻的症结所在,加之被告在浙江务工,原告起诉后又到成都务工,承办法官放弃休息时间多次用电话等方式联系原、被告,了解双方的想法,并且从道德、法律层面给当时人做好劝解工作,最终当事人意见基本达成一致。

法庭通知原、被告到法庭来确定最终调解方案后,因为天气原因被告耽搁在路上,到法庭已是中午十二点半,法庭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马上放下手中碗筷,回到办公室处理起这起纠纷,最终案件圆满调解成功,更重要的是,原、被告握手言和成为了朋友。

被告王某的父亲竖起大拇指由衷地感叹:“现在的法院真是给人民办实事的地方”。

(杨正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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