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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公安分局元坝派出所会同情报大队查处一起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案。
经查,5月23日,民警在双实名制例行检查时,发现昭化区元坝镇新浪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该网吧101号机位上上网消费者杨某(男,19岁,广元市昭化区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向其提供他人证件上网。
目前,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分局对新浪网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