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李全民)“感谢检察院为我解了燃眉之急,这笔救助款对我来说真是是雪中送炭啊!”这是朝天区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到宣河乡潜溪村村民贯某某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时,贯某某及其家人向检察干警重复最多的话。
被救助人贯某某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夫妻二人自营服装生意,但2015年发生的不幸事件彻底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2015年2月,贯某某被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在地,虽经医院全力救治,但因伤情较重,贯某某右小腿被截肢至其终身残疾,前后花费治疗、假肢安装和护理等费用共计17万余元。案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但肇事司机因家庭困难仅向贯家赔付了6万余元的医疗费,无力赔付后续费用。为抢救、治疗贯某某,贯家不仅花光了全部积蓄,还在外筹借了医药费,而贯某某作为家中主要经济来源丧失了劳动力,其父母年近七旬,且体弱多病,基本无劳动能力,年仅三岁的儿子也因此次意外事故未能及时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贯某某妻子的身上。这些原因造成贯某某家不仅债台高筑,而且生活也陷入了困境。
该案被移送朝天区检察院后,该院承办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家庭生活中存在的这些困难,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控申部门及时安排干警实地走访被害人家庭。4月18日,控申干警来到被害人所在地,向村组干部、周围邻居了解情况,实地查看贯某某生活居住条件,询问生活生产现状。经社会调查后认为,贯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当即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000元。同时,控申科派干警在司法救助过程中,对贯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贯某某及家人尽快走出阴影,并针对贯某某对就业迷惘的难题,检察机关多方搜集就业信息、联系就业企业,尽力能帮助其早日就业。(朝天区院控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