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系列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交管站履职工作,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6月5日,剑阁县道安委一行深入普安、城北、开封、元山等乡镇督导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道安委副主任刘飞,县政府办纪检组组长、县道安办主任邓建东参加。
检查中,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辖区道路交通、水上安全、企业生产等安全管理情况,详细翻阅了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并对元山首座楼盘、雄关烟花爆竹厂以及柘坝乡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实地查看,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交警中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交流,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邓建东主任就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各乡镇交管站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他要求:一是强化联勤联动,抓好路面管控。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机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工作。加大对酒驾、毒驾、摩托车超员、面包车超速、农用车辆及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以交管站为平台,深入开展“违法大劝导”活动,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抓好源头管控。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辖区的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排查整改情况上报县道安办备案。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抓好氛围营造。各部门要结合辖区重大活动、节假日,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通过LED显示屏、手机短信、展板等方式,做好“两公布一提示”。要结合“五进”、“大劝导”、“赴宴治酒驾”等宣传活动,对交通违法存在的危害进行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氛围。
刘飞副县长指出:安全工作大于天。5月27日剑门关镇风垭村的交通事故,6月4日白龙湖的沉船事件等,时刻提醒着我们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树立“安全是发展第一要务”意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别是各乡镇交管站、派出所、交警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勇于担责,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刘飞副县长强调:一是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辖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是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与相关人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力度。辖区乡镇党委政府联合派出所要定期深入各行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要不定时要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分析各自在安全、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并及时整改落实。四是加强对交通安全监管力度。我县正处农忙时节,乡村道路车辆、人员增多,交通违法现象有所抬头,各乡镇交管站、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等查处力度,坚决预防事故发生。
期间,检查组还对拖拉机违法载人、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进行了制止和现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