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元市青川县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18日,关庄派出所深入辖区加油站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因违规销售散装汽(柴)油发生重大案事件,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关庄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创新思路,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落实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
民警对辖区内加油站点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专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对辖区加油站散装汽(柴)油销售实名制登记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销售散装汽油时,必须由派出所开具证明,建立实名销售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销售散装汽油的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数量及用途等。严格落实“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等“三实”制度,并要求加油站负责人有可疑情况及时联系派出所。
同时,定期、不定期的对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进行检查,对加油站内部人防、技防等落实的前提下建立辖区“加油站负责人微信群”要求加油站做到每日报送当日异常情况。
(刘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