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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入库炸药从事生产 广元一企业被罚15万

www.scol.com.cn  (2017-11-01 10:41:4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张怀超 记者 周平)明知作业人员无爆破作业资质,仍然批准其领取民爆物品并从事爆破作业;民爆物品实际未入库时却将民爆物品在手持机上操作入库;未及时清点接收民爆物品、未通知公司安全员到现场负责监督押运,致使作业人员擅自搬走正在转运还未入库的24公斤炸药至井下用于生产。10月31日,记者从广元市旺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了解到这起严重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案的详情。

    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日在对辖区某煤业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库房内用于井下作业的雷管、炸药等民用爆炸物品存在严重的帐、物不符。经过进一步地详细调查发现,10月份前后,该公司存在明知作业人员无爆破作业资质,仍然批准其领取民爆物品并从事爆破作业;民爆物品实际未入库时却将民爆物品在手持机上操作入库;未及时清点接收民爆物品、未通知公司安全员到现场负责监督押运,致使作业人员擅自搬走正在转运还未入库的24公斤炸药至井下用于生产;不坚持库房双人双锁,不严格按规定进行民爆物品登记等多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旺苍县公安局目前已对其相关责任人、库房管理员、作业人员等4人根据其违法行为轻重分别处行政拘留5日、10日、15日,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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