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人要离婚 苍溪法院调解泯恩怨

2020-03-17 19:27:0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苍溪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近日,苍溪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深入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终释心结,协议离婚。

四上法庭闹离婚

吴某(女)与马某(男)于1980年登记结婚,双方年龄相差13岁,如今,马某已近70高龄。婚后,两人共同修建了一幢砖混结构的住房,并生育一女,现已成家。

由于年龄和性格的差异,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尤其是2012年以来,双方经常争吵,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吴某先后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均判决不准离婚。今年2月,吴某再次诉至东溪法庭。

巡回审判便民诉

鉴于被告年事已高,其居住地高坡镇红茨村距离法庭较远,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东溪法庭法官决定克服现阶段疫情防控的困难,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

当天上午九点三十分,苍溪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该案。

庭审中查明,原被告已分居多年,原告吴某在女儿家中带孙子,女儿女婿常年在外务工。被告马某则在老家居住,出于对孙子的疼爱,被告隔三差五给原告送去蔬菜、大米等生活物资。

庭审中,原告吴某表示坚决要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离婚,但自己多年来给原告送生活物资,要求一定的补偿。

本案争议焦点明确,但双方当事人争执多年,矛盾根深蒂固,如依法进行判决,虽结束了二人的夫妻关系,但无法有效化解彼此的恩怨。鉴于此,法庭决定从情理角度出发,组织双方调解。

法庭调解泯恩怨

休庭后,经原被告同意,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你们经历了40年的风风雨雨,如今还有两个孙子,为了女儿,为了孙子,你们也应该互相体谅,想想彼此的好,而不是怨苦仇深。”该案承办法官何林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地进行劝导。

“法官,要不是他整天疑神疑鬼,不信任我,我们也不至于闹得这么僵。”原告吴某说道。

“我们年龄差距很大,想法也不一样,这些年也闹得累了。”在法官的引导下,原、被告都袒露了内心的想法。

经过近两小时的劝解,双方怨气渐消,心态逐渐平和,分歧也渐渐缩小。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离婚,被告自愿放弃补偿的要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原被告之间近40年的婚姻连同多年的纷争平稳地划上了句号。

(苍溪县人民法院 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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