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男子聚餐饮酒身亡 三名同伴承担赔偿

2020-10-26 11:33:5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近日,苍溪县司法局文昌司法所收到一起因饮酒致人死亡的调节案件。

今年40多岁的杨某,是苍溪县石马镇月尔村人。9月17日,杨某邀约自己的亲戚及朋友来自己在石马镇的住所饮酒。杨某喝下1两多白酒后突发脑溢血,杨某的亲戚便立即送往医院急救。但杨某因饮酒过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听取各方意见,还原事件真相在文昌司法所的提议下,参与喝酒的三方当事人就整个事情的起因进行了详细陈述。在三人陈述完毕以后,经与派出所现场确认,三人所说与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基本一致。死者患有脑溢血,在饮用白酒后不幸死亡。其他参与喝酒的三人知道死者患病情况,在饮酒的过程中进行了劝阻,但劝阻不力,最后仍然引发了死亡事故,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的规定负有一定责任。明确各方责任,敲定补偿方案死者家属一开始提出了每人给1万元,如果不处理好,要上县城上访。因事情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并经现场各方陈述,已基本核实清楚。三方当事人没有明显过错,过程中有劝阻死者饮酒的行为,文昌司法所认为每人补偿2万元不合理、金额太高,且三人年龄均在七十岁以上,其中两人无任何经济来源,无法达成死者家属预期协议。为了进一步弥合分歧,化解纠纷,文昌司法所提出由三人补偿死者家属在死者抢救以及后事处理上的所有开销,以此减轻死者家属负担,三人以及死者家属均表示同意。但三人又在补偿金额分配上产生了分歧,都认为自己责任小,应该少赔。

通过给各方当事人反复做工作,在死者家属同意少支付一点,参与喝酒的三人同意当日付清的基础上,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被害人家属壹万元的补偿方案。成功化解矛盾,顺利签订协议调解结束后,各方当事人以及现场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在协议上签了字。参与喝酒的三人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于当日并交由村两委,并在村两委的见证下,交由死者家属。至此,月尔村喝酒致人死亡纠纷得到成功化解。(青凉)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