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三着力"做细做实司法所工作

2020-11-16 11:08:3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广元消息(谭超青凉)近年来,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出台了《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着力从软硬件建设、协调联动、五大行动三个方面发力,主动将司法所各项工作融入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去,服务保障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着力规范“硬件+软件”

提升实战能力

夯实阵地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12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个。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室)151个,建成人民调解室151个,个人调解工作室3个,同时依托司法所全面建立公证协办点、法律援助代办点、仲裁业务联系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意见收集点、立法民意采集点,综合形成“一所六站点”,有效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队伍建设。全区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36名,其中政法专编18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8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配备率为100%,提拔3名优秀机关和1名司法所干部到司法所任所长。按照一专多能、一人多用的要求,有针对性、有计划性地采取参加各级业务培训、组织集中学习、岗位大练兵等方式,服务群众能力大幅提升。

落实工作保障。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60余万元,全部连通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和视频会议系统,执法终端仪、人证核验和会见硬终端等办公设备得到全面保障,实现了司法所办公设备软硬件提档升级,全面保障司法所实战化需要。

着力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提升服务质效

主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工作。与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接,将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基层治理中去,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特殊人群信息互通。与扫黑办常态化互通信息,与公安共同教育帮扶,特别是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取得明显效果,与民政、人社、住建、乡镇落实救助政策。

合法性审查前置。在广泛征求乡镇、村(社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司法所对乡镇政府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主体职责及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进一步保障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着力深化五大行动

助力便民服务

深化“法律服务惠民生”行动。规范化运行乡镇、村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为乡村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法律服务;将司法所律服务与农业产业链同步延伸,全方位为产业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体检”,防范法律风险;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年均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00余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深化“法律顾问进乡村”行动。全区“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制定法律顾问乡村振兴服务清单,依托村(社区)工作群建立法律服务微信,普遍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为群众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法律服务。

深化“人民调解化纠纷”行动。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严格按条件选任人民调解员,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分级、分类培训人民调解员59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年均调处矛盾纠纷1400余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法治宣传树新风”行动。指导乡镇在村(社区)委会阵地、人口相对集中居住区域或乡村主要干道旁打造法治文化,全区所有村(社区)法治文化教育实现了全覆盖。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习法律制度,累计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80余场次,年均开展“法律七进”(7+2)、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120余场次,编纂了《朝天农村知客词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册》,通过红白喜事开展宣传,确保覆盖到村(社区)。

深化“合法审查护发展”行动。司法所全程参与乡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议全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审查意见建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充分调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力量的积极性,全程列席拟作出重大决策的村民会议,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审查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对各行政村(社区)决策事务合法性审查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共审查各项行政事项50余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0余件,为村(社区)内事务作出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法律审查意见建议6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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