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司法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20-11-16 11:19:3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广元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就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答记者问

四川在线广元消息(谭超 青凉)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广元市司法行政系统如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推动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全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前,广元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夏思法,党委副书记、局长杜培明分别就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年来,我市法治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将怎样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答:2016年,市委市政府将“法治扶贫”列为全市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之一,拉开了法治护航精准扶贫序幕。近四年来,我们通过构建“三大体系”、聚焦“四个目标”、破解“四大难题”,推动法治扶贫常态化、法治惠民精准化,实现法治效益最大化。2018年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后,我们认真总结法治扶贫经验,积极谋划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法律服务惠民生、人民调解化纠纷、法律顾问进乡村、法治宣传树新风”四大行动,扎实推动“一核三治”有机融合,全市乡村自治强基、法治治乱、德治扬善的治理体系和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问:具体来讲,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从哪些方面着力?

答:我们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厚植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水平、优化法律服务”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厚植法治理念。就是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用群众感到亲切的乡音、听得懂的乡语、喜欢看的节目进行宣传,把法律知识讲给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力争实现村、组、户都有“法律明白人”,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提升法治水平。就是通过提升村支两委依法治理能力、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强化党务村务公开等措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一步健全乡村依法治理体系。

——深化法律服务。就是通过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法律援助服务、持续推广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问:怎样才能将这些务实举措落到实处?

答: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末梢”,是建设法治乡村、服务乡村振兴的一线阵地,处在法治便民利民惠民的最前沿。我们要切实将这些惠民的务实举措落到实处,必须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今后,我们将着力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带所建”,做实做强党建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统领,确保司法所队伍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我们将着力队伍提能,通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三学”讲堂,让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学理论、常学政策、精学法律,提升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我们将着力站点便民,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合理布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村级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全覆盖,推动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受理。

我们将着力文化塑魂,深入实施法治宣传“六个一”工程,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将法治文化和本土文化充分结合,再建设一批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专栏、法治院坝、法治书屋和法治文化墙,创新性、常态化组织川北知客、乡村艺术团、法治广播和法治巡讲团开展法治宣传,使法治元素处处见、法治声音村村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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