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法院助力33位民工终追回欠薪130余万!

2020-12-02 08:55:5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真没想到,居然能够这么快拿到这笔欠款!太感谢你们了!”在剑阁县孔龙村村委会的案款兑付现场,一位被欠薪的大叔激动的对在场法官说道。

11月27日,剑阁县人民法院武连法庭在孔龙村村委会开展案件标的款兑付活动,33位申请人到场领款,兑付金额多达130余万元,助力民工讨回“血汗钱”,为他们送来冬天的第一份温暖。

一张张签字、捺印的结案证明、一摞摞正在清点的现金、一阵阵欢喜的笑声和密密麻麻的红手印,他们的讨薪之路终于落下帷幕,终结了纠结和等待,取而代之是新的开始、新的希望。

讨薪困难,承办法官受托追款

今年10月,剑阁县人民法院武连法庭收到来自伍某等33名原告分别以劳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起诉四川省博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书,武连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经了解,被告四川省博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剑阁县正兴乡孔龙村承建修居民点项目的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费,共计130余万元。

“刘法官,你能不能帮帮我们,现在出现这种情况,我们是真的没办法了呀。”几十名原告对着法官诉说难处。看到愁眉苦脸的民工,案件承办法官刘兴林下决心尽最大努力帮他们追回工资和欠款。

峰回路转,上诉群众得偿所愿

经过多方走访调查,他了解到四川省博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剑阁县正兴乡孔龙村居民点建修项目与剑阁县坤山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没有做工程结算,账款中还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四川省博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办法官刘兴林多次组织伍某等33位原告与被告四川省博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诉前调解,剑阁县坤山土地整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具法律文书,协议内容为:四川省博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伍某等25人劳务费988385.00元,衡某等6人材料费321495.00元,唐某、王某元2人运输费11090.00元,共计1320970.00元,如逾期未支付,则剑阁县坤山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承担垫付责任。

文书生效后,四川省博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33位原告申请执行剑阁县坤山土地整理有限公司,要求剑阁县坤山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承担垫付责任,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费。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期达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目的。经过不懈努力,11月27日上午,在武连镇人民政府徐书记、梁主席的见证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剑阁县武连支行协助剑阁法院武连法庭将涉劳务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案件共计1320970.00元的案款执行到位,并现场兑付给被执行人。

此次剑阁法院协调多方力量,完成案款兑付,追回普通人民群众的劳动所得,是情系民生的表现,彰显司法的权威和司法的人文关怀,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维护了司法公正。(刘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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