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一煤矿存在11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来了

2020-12-21 23:30:00来源:川报广元编辑:向朝伦

近日,位于旺苍县的四川大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岭煤矿因存在提供虚假的用水量观测情况等11处违法违规行为,被四川媒矿安全监察局川北监察分局(下称:四川煤监川北分局)给予警告并处以41.8万元罚款

据悉,8月31日14时20分,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家岭煤矿发生1起运输事故,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9月1日,依据我国《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由四川煤监川北分局牵头,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参与,成立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旺苍县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深入调查,该矿井提供的用水量观测情况系虚假记录。此外,该矿井还存在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等11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煤监川北分局对该矿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1.8万元。

(资料图片)

煤矿简介:

陈家岭煤矿系原广旺矿务局旺苍煤矿,于2001年破产改制;成为全民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后,更名为现名。2014年10月,陈家岭煤矿成为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

今年5月,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3月7日到期,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被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月9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旺应急〔2020〕149号)批复同意陈家岭煤矿隐患整改方案。至8月31日事故发生时,该矿处于隐患整改状态。

新闻链接

四川查处一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

罚款最高达101.4万元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下称:四川煤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20日透露,该省多家煤矿因存在多个违法违规事实被曝光,并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

通报称,四川煤监攀西分局在对盐边县红坭永生炭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湾子煤矿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矿井井下部分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在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仍然进行正常建设。同时,该矿井存在部分装置失效,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补打的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攀西分局责令该煤矿停产整顿60天,并处罚款101.4万元。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新场井)现场检查,发现该煤矿存在有实施远距离爆破时,总回风巷中清理水沟人员未撤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行为。此外,该矿井还有安全保护装置不全、防护装置不牢固、安全设置设计未及时按照最新相关规程细则进行变更等安全隐患。四川煤监川南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矿井责令停止建设,给予警告,处罚款10.8万元。

四川大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岭煤矿现场,检查发现该矿井提供的用水量观测情况系虚假记录。此外,该矿井还存在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等11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煤监川北分局依法对该矿井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1.8万元。

达州市宣汉县富祥矿业有限公司检查现场,发现该矿井存在消防池无防火沙,一只灭火器失效的消防隐患。另外,该矿井使用的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防护网,未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该矿井还存在未每月一次对矿井回风平硐安设的风速传感器进行调校、测试的现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煤监川东分局对该矿井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并处合并罚款28.3万元。

此外,在雅安市荥经县鑫宝山煤业有限公司顶板管理专项监察中,发现该矿井运输巷中正在运行的机车未关闭车门,5辆矿车两段未装置碰头。此外,该煤矿还存在矿井在用的CO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未定期进行调校,2019年9月至今未进行过反风演习等多处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煤监川西分局对该矿井给予警告,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并罚款20.4万元。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扎实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把安全隐患管控在隐患生成之前,把安全隐患遏制在事故发生之前,确保煤矿企业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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