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伸出援助之手 当场代付85000元促结案

2021-02-10 00:57: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2月8日,在广元市朝天法院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赖某进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被执行人赖某果代付85000元执行款,促使该案圆满执结。

2017年2月1日,赖某果驾驶的小型轿车与王某华驾驶小型轿车(搭乘杨某某、王某龙、王某月)相撞,造成王某华当场死亡,杨某某、王某龙、王某月受伤的交通事故。后杨某某、王某龙、王某月将赖某果诉至朝天法院。经朝天法院主持调解,2017年7月26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赖某果自愿在2017年12月30日之前分期偿还杨某某、王某龙、王某月赔偿款145788元。调解生效后,赖某果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后杨某某、王某龙、王某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均未查到赖某果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干警多次向赖某果做工作,由于赖某果家庭比较困难,三年来,该案只执行到位25832元。一方面,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杨某某、王某龙、王某月家中主要劳力死亡,生活压力巨大,急需执行款救急,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又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履行,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执行干警也是一筹莫展。

8日中午,一个电话的来临终于让执行干警长期皱着的眉头有了些许舒展。来电人是赖某果的隔房爷爷赖某进,他联系到朝天法院执行局,称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双方当事人都很困难,自己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出于善意,他愿意代赖某果履行执行款来化解该案,缓解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压力,但自己经济能力有限,可能一时付不起剩余的执行款。

在了解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后,执行干警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采取不同的方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向他们释法说理。申请人也为案外人赖某进代为履行的做法感动,便于赖某果达成执行和解,由赖某进代赖某果一次性代偿执行款85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感谢朝天法院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也感谢赖某进的慈善关爱之举,家中的顶梁柱虽然没了,但是你们的拳拳善意让我们这个破碎的家庭重新燃起了新生的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一家一定感恩党,感恩法院和社会热心人事,感恩生活。”领取完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王某龙激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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