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21天转移赃款200余万元!广元警方成功打掉一“两卡”洗钱犯罪团伙

2021-09-18 15:48: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向朝伦

四川在线消息(高志农 乐虹辰)9月16日,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成功打掉以宋某某、陈某某等人为首的“两卡”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扣押作案手机20余部,冻结银行卡、微信支付账户、支付宝账户30余个,带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余件。

8月,警方在核查涉案银行卡线索时,发现宝轮镇集中出现大量涉电信诈骗案件的银行卡,经查询资金流水、涉案卡主身份信息发现,该团伙成员使用自己名下的支付账户为境外诈骗集团从事“洗钱”活动,从7月26日到8月15日,仅仅21天,该团伙为境外诈骗集团共计转移赃款200余万元。

专案组对上千条转账记录逐一分析,结合走访调查等传统侦查措施,明确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及其成员具体身份,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成功锁定了该团伙成员的落脚点,收网时机成熟。

9月16日清晨7点30分,利州分局率40余名警力分赴各点位实施集中抓捕,成功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银行卡、手机及SIM卡一批,彻底摧毁了这一盘踞广元的“两卡”洗钱团伙。

经审讯,民警发现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纸飞机、蝙蝠等软件与境外诈骗集团取得联系,为获取高额不法利益,宋某某、陈某某等人答应诈骗集团帮助其转账。后宋某某、陈某某等人组织发动王某、郭某等人将名下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出租给自己,用于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集团实施“洗钱”犯罪活动。总共涉案资金200余万元,关联案件30余件。王某、郭某等人在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账户将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利益,仍提供给境外犯罪集团,其行为已经构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名。

目前,宋某某、陈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罗某因投案自首且违法情节轻微,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名犯罪嫌疑人被上网追逃,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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