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广元全面推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http://www.scol.com.cn  (2015-03-26 15:34:4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向朝伦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广府发〔2014〕28号)的规定,近日,广元市城乡规划和住房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要求全面推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

《意见》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进入全市网上投标建筑业企业储备库参与建筑工程投标的建筑业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和特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按照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的标准予以存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逐级备案;主要用于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调查处理等所需费用的补充。

《意见》同时提出,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24时,凡进入我市网上投标建筑业企业储备库的建筑业企业,须在上述时限内按照规定存储风险抵押金,并持银行存储凭证经市安全监管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审核后,重新登记入库。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存储风险抵押金、未经重新审核的建筑业企业,将从2015年5月1日零时起自动清出全市网上投标企业储备库。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